前男足国脚王万鹏打人获刑:我的愚蠢行为有损足球公众形象
编辑:admin 日期:2021-03-05 14:07:06 / 人气:
“去年该事件发生后,俱乐部全力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工作,同时对涉事三名教练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相关部门结果确认后,俱乐部终止了与三人的工作合同。我俱乐部将加强管理,提升教练员职业素质,对违法行为绝不姑息。”
王万鹏微博截图。王万鹏也在社交媒体发文表示,“对于2020年7月,我和我的两位教练员同事在汉中留坝酒后与吧台服务人员产生冲突一事触犯法律而深感惭愧和悔过。“我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错误,作为曾经的一个职业球员,现在的教练员,我没有向社会起到很好的榜样作用反而用不理智不负责任的表现而让教练员这一职责蒙羞。”
“我非常对不起所有培养过我信任过我的俱乐部,非常对不起因为此次事件而受到伤害的人们,由于我的愚蠢行为而有损足球的公众形象。”
“我认真接受相关部门对我的处罚以及来自所有公众的批评。我保证今后一定严于律己,改过自新,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再次向所有受到影响的人们诚恳道歉:对不起。”
刑事判决书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登出了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的一则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陕西长安竞技足球俱乐部教练王万鹏以及孟国强、刘轶冰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缓刑。其中,王万鹏2008年曾入选中国男足国家队,在对阵阿联酋的比赛中出场。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7月25日,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刘轶冰与谷某某、张某某酒后到留坝县留侯镇营盘村一酒吧消费娱乐。晚上22时许,谷某某向酒吧服务员提出要唱歌,酒吧服务员以时间太晚影响周边群众休息为由拒绝了其要求。
被告人王万鹏起身走到吧台与酒吧负责人罗某甲发生争吵,争吵中被告人孟国强手持椅子、便携式台灯、啤酒瓶砸向罗某甲,被告人王万鹏冲入吧台推开服务员赵某某,用拳头对罗某甲进行殴打,之后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又在酒吧吧台口用拳头对前来劝阻的酒吧服务员刘某某进行殴打,后双方被劝阻离开酒吧。
被告人孟国强因寻找手机再次返回酒吧与服务员发生争吵,罗某甲走向前,孟国强端起小圆桌砸向罗某甲之后跑出酒吧,罗某甲、郭某甲、刘某某等人最后追至营盘驿站门口,在营盘驿站门口刘轶冰、孟国强、王万鹏与郭某甲、刘某某、罗某甲等人再次发生厮打,厮打中郭某甲面部和手掌部受伤,罗某甲、赵某某多处软组织损伤,后双方被劝阻停止厮打。
经鉴定,刘轶冰、王万鹏、孟国强三人与酒吧人员发生冲突,致使一人轻伤二级、轻微伤,一人轻微伤。
对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王万鹏、孟国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刘轶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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