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不雅”医疗广告影响昆明城市形象,监管部门回应……
编辑:admin 日期:2022-05-04 12:50:30 / 人气:
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广告监督主要参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监督管理。走访过程中记者看到,某医院在公交站台上打出“高成功,优服务”的广告内容,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已经注意到这些广告内容存在问题,并且已经要求广告下架,下架后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目前,昆明公交站台该广告均已下架。针对市民反映医疗广告过多,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该负责人回应,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广告的监督管理,并联合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对医疗服务主体及公交公司、广告公司等广告经营单位,专门针对广告发布内容和市民反映的情况进行约谈。
据悉,4月下旬,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美容医疗机构行政约谈会,对22家医疗美容医院进行约谈,其主要目的是规范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约谈内容涵盖对宣传广告行为进行行政指导,要求严格按照广告法相关规定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去年,监管部门已对全市22件医疗效果断言和保证等涉嫌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内容的违法医疗服务类广告进行立案查处,罚没款共计46.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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